作者:admin | 來源: 一正重工 | 時間:2019/6/4 8:31:00
新修訂的《肥料登記管理辦法》取消臨時登記和正式登記,改為肥料登記(有效期5年)。換句話說,如果在查看肥料臨時登記證時發現頒發日期是2018年的,那十有八九是有問題的,此外臨時登記證也不再續展。
那么,辦理肥料登記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1肥料登記
辦理基本流程
1、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受理轄區肥料生產企業肥料登記申請,對企業生產條件進行考核,提出初審意見。
2、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肥料窗口審查申請人遞交的肥料登記相關資料,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核驗申請人提交的肥料樣品,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肥料樣品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根據有關規定對申請資料進行技術審查并組織開展產品質量檢測和安全性評價試驗。產品質量檢測或安全性評價試驗結果不符合要求的,申請人自收到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可提出一次復檢申請。
4、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5、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根據有關規定及技術審查和評審意見提出審批方案,按程序報簽后辦理批件。
而在過去,肥料登記分正式登記和臨時登記,辦理的流程也有所不同。以下是過去的程序。
申請肥料臨時登記證辦理程序:
1、 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肥料窗口審查申請人遞交的《農業部肥料臨時登記申請書》或《農業部微生物肥料臨時登記申請書》及其相關資料,申請資料齊全的予以受理。
2、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根據有關規定對申請資料進行技術審查。
3、農業部肥料登記審評委員會對申請資料進行技術評審。
4、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根據有關規定及評審意見提出審批方案,報經種植業管理司司長(受部長委托)審批后辦理批件。
申請肥料正式登記證辦理程序:
1、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肥料窗口審查《農業部肥料正式登記申請書》或《農業部微生物肥料正式登記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申請資料齊全的予以受理。
2、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根據有關規定對申請資料進行技術評審。
3、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根據有關規定及評審意見提出審批方案,報經種植業管理司司長(受部長委托)審批后辦理批件。
劃重點
在新修訂的《肥料登記管理辦法》下,辦理流程與過去一個較大的不同是,現在向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肥料窗口遞交材料中包括了肥料樣品,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肥料樣品符合要求的才予以受理。
2肥料續展登記
辦理基本流程(點擊查看大圖)
1、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肥料窗口審查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技術審查。
3、技術審查發現安全性、有效性出現隱患或者風險的,提交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評審。
4、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根據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技術審查意見或者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評審意見提出審批方案,按程序報簽后辦理批件。
3肥料變更登記
辦理基本流程(點擊查看大圖)
1、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肥料窗口審查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技術審查。
3、技術審查發現安全性、有效性出現隱患或者風險的,提交農業部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評審。
4、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根據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技術審查意見或者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評審意見提出審批方案,按程序報簽后辦理批件。
肥料登記常見問題
1. 審核結果如何查詢?審核通過之后什么時候發證?
答:企業可自行登錄“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系統”
(網址:http://xzsp.moa.gov.cn) 查詢審核結果。審核不通過的,會以郵寄的形式送達辦結通知書;審核通過的,自辦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郵寄肥料登記證。
2. 如何在網上查詢有效肥料登記證件?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官網 ——> 種植業司 ——> 有效肥料登記發布。
3.如何了解登記肥料審批標準及網上注冊流程?
答:農業部官網下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287號和第2291號。
4.企業生產地址變更如何辦理?
答:生產地址變更不屬于變更登記,企業可主動告知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考察,按照首次考核程序執行。
5. 肥料登記證已過有效期,是否可以繼續辦理?
答:肥料登記證有效期滿沒有提出續展申請的,視為撤銷登記。登記證有效期滿后提出續展登記申請的,應重新辦理登記。
6. 肥料登記證在有限期內能否申請變更技術指標?
答:經登記的肥料產品,在登記證有效期內改變使用范圍、商品名稱、企業名稱的,應申請變更登記;改變成分、劑型的,應重新申請登記。
常見錯誤示例
如果辦理不成功,有可能是這些原因導致的:
1. 肥料登記未提交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意見表原件;未提交肥料生產企業考核表原件。
2. 營業執照已過有效期;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未涵蓋申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3. 小區試驗數據統計學分析不符合登記要求;小區試驗處理設計不符合登記要求;小區試驗供試肥料技術指標與產品登記技術指標不符。
4. 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企業生產銷售證明文件未明確包含申證產品;外文資料未進行全文翻譯(包括印章);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企業提交的公司注冊證明、生產和銷售許可等文件未經過中國駐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企業所在國使領館認證(原件)。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企業提交的公司注冊證明、肥料登記證等文件的翻譯件未經過第三方機構公證。
5. 標簽上未明示產品通用名稱、執行標準、產品形態(粉劑/水劑/顆粒)、有毒有害限量指標、適宜作物、技術指標、單一(大量、中量、微量)元素的具體種類及含量、有效期。
6. 肥料產品登記申請單一個流水號申請多個產品登記。
7. 申請微生物肥料產品登記所填寫的微生物指標應具體到有效菌種名稱,并附有對應的拉丁文。